本辦法依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108.01.31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工作計畫暨經費預算及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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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計畫暨經費預算內容至少應包括年度各項工作計畫或方針、前年度及上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及成果概述。
- 前項工作計畫暨經費預算格式如附件一及附件二,財團法人並得視業務性質及實際需要研酌增編其他項目。
財團法人檢送備查之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內容應敘明預算所列工作計畫或方針執行情形,並分析達成其設立目的及捐助章程規定之情形。
- 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內容至少應包括年度各項工作計畫或方針之執行成果。
- 前項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格式如附件三,財團法人並得視業務性質及實際需要研酌增編其他報表或附件。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工作計畫暨經費預算及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編製辦法全文共 6 條,最新異動日為 108.01.31,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