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公共衛生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二章 執業登記及更新

§ 4–107

4
公共衛生師申請執業登記及執業執照,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及繳納執業執照費,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 一、公共衛生師證書正本及其影本一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三、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 四、執業機構出具之聘用證明。 五、執業機構所在地公共衛生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六、除第五條規定外,其完成第十一條所定繼續教育證明文件。
5
公共衛生師申請執業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檢具前條第六款所定之文件: 一、領得公共衛生師證書五年內申請執業登記。 二、歇業後重新申請執業登記之日期,未逾原登記執業處所之執業執照所載應更新日期。
6
公共衛生師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至前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及繳納執業執照費,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發執業執照: 一、原領執業執照。 二、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 三、執業登記所在地公共衛生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四、完成第十一條所定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
7
公共衛生師申請執業執照及辦理執業執照更新,得以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之電子方式為之。
8
  1. 領得公共衛生師證書後申請執業執照者,其執照應登載之更新日期,為自執業登記屆滿第六年之翌日。
  2. 公共衛生師歇業後申請執業執照,符合第五條第二款所定情形者,其執業執照應更新之日期,與原發執業執照所載應更新之日期同;逾原發執業執照所載應更新之日期者,其執業執照應更新之日期,為自重行申請執業登記屆滿第六年之翌日。
9
公共衛生師辦理執業執照更新,其新發執業執照應更新之日期,為自原發執業執照屆滿第六年之翌日。
10
公共衛生師執業執照滅失或毀損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最近三個月內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繳納執業執照費,滅失者並填具具結書,毀損者並檢具原執業執照,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公共衛生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