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
全國法規
智慧
快速搜尋
🇹🇼
台灣
熱門推薦
罰單破解實戰
—
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
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親授
看課程介紹
看課程
→
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
第 七 章 附則
閱讀
研究
精美
PRO
79
條
7
章節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完整版(預設)
律師書狀附件版
學者:修法前後對照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
全文
速覽
PRO
法典地圖
點章節直達該段條文
第七章 附則
§ 78–79
第 七 章 附則
第 78 條
開啟
製造業者僅生產附表所列醫療器材品項者,應就其生產之每一類型或系列分別建檔,並實施紀錄管制、申訴處理及矯正與預防措施。
前項業者,除
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六條
及前條規定外,不適用第二章至前章之規定。
第 79 條
開啟
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一日施行。
內文搜尋
法規結構
第七章 附則
§ 78–79
全國法規
姓名找判決
公司查詢
法律人學院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