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所稱丸濟,係指以藥品之混合物製成球狀者,其重量約為○.一公克。
丸劑之檢驗標準如左: 一、錠劑之外觀、一般檢查、純度試驗、鑑別試驗、含量測定,依第五條之規定。 二、崩散度試驗:以人工胃液崩散度檢驗法檢定結果,須在二小時內完全崩散。 三、重量差異試驗:依第七條第三款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