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第 五十七 節 雞慢性呼吸器不活化菌苗檢驗標準
第 五十七 節 雞慢性呼吸器不活化菌苗檢驗標準
第 135 條
本標準適用於雞慢性呼吸器病原(M.gallisepticum) 經培養後,加適當防腐劑及佐劑製成製劑之檢定。
第 136 條
- 被檢雞慢性呼吸器病不活化菌苗須符合左列條件: 一、特性試驗:須具固有理學之性狀,且無異物及異常氣味。 二、無菌試驗: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檢出之活菌。 三、防腐劑含量試驗:石碳酸之含有量須為○.五%以下,蟻醛之含有量須為○.五%以下, Thimerosal 之含有量須為○.○一%以下。 四、安全試驗:選三週齡無雞慢性呼吸器病抗體健康小雞四十隻,任選十隻為對照,其餘三十隻分為二組,一組依用法接種五劑量,觀察四週。另一組接種一劑量,經二週後再補強接種一劑量,繼續觀察二週,觀察期間不得呈任何不良反應而健存。 五、力價試驗:將上述接種一劑量兩次之安全試驗小雞,於觀察四週後以四單位抗原測定其HI抗體。結果免疫組須有七五%以上在六四倍以上,對照組須為十倍以下。
- 前項試驗確定困難時,應予複檢。

772 人 正在學習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逐條白話解說、修法沿革、相關判例,AI 分析看不到這些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 五十七 節 雞慢性呼吸器不活化菌苗檢驗標準」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