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101.08.08

地方法院提存所辦理行政訴訟擔保提存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1開分頁 ›
一、本注意事項所稱行政訴訟擔保提存事件,係指提存人依行政訴訟法第七編保全程序準用民事訴訟法及第八編強制執行程序準用強制執行法規定提供擔保之擔保提存事件。
2開分頁 ›
二、行政訴訟擔保提存事件,由本案訴訟已繫屬或應繫屬之第一審行政法院管轄區域內或執行標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提存所辦理之。
3開分頁 ›
三、行政訴訟擔保提存事件之提存物,以金錢、有價證券或其他動產為限。
4開分頁 ›
四、提存所准予提存後,應即通知(如附式一、二、三)原裁定之法院書記處或紀錄科;原裁定法院認有必要時,得以電話或其他方式向提存所查證。
5開分頁 ›
五、行政訴訟擔保提存事件,本注意事項未規定者,依提存法令相關規定辦理。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地方法院提存所辦理行政訴訟擔保提存事件應行注意事項全文共 5 條,最新異動日為 101.08.08,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