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 第二十章 賭博罪

§ 278–2814

278
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
280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281
未經政府允准而發行彩票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為買賣前項彩票之媒介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或易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