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局組織法 第 1 條
快速跳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1條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和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八條制定的。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的規定,憲法增修條文是根據國家統一前的需要而制定的,其位階與憲法同等。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八條則規定了組織國家安全會議的相關事項。這些法條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國家的安全和統一。
立法沿革 3 版
(0821230 制定)
本法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及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八條制定之。
立法理由照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0911227 修正)
本法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及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八條制定之。
立法理由配合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修正,酌修本法法源依據。
(1001209 全文修正)
本法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及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八條制定之。
立法理由本條未修正。
- 第二條條文
- 第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條文
-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第 8 條條文
(0821230 制定)
照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0911227 修正)
配合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修正,酌修本法法源依據。
(1001209 全文修正)
本條未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國家安全局組織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