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會議組織綱要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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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會議設國家安全局,其組織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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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家安全會議組織綱要第 4 條的規定,國家安全會議要設置國家安全局,但具體的組織情況則需要另行制定相關法規。目前,我無法提供更多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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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