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 第 8-3 條
- 1.本會調查人員必要時,得知會當地政府、檢察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協助。
- 2.本會調查人員於調查證據遭遇抗拒或為保全證據時,得通知憲警機關協助,作必要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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