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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紀律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會召集委員按月輪值。
  2. 本會會議,除每會期召集委員會議由召集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外,以當月輪值召集委員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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