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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會議規則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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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未規定事項,適用會議規範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考試院會議規則第39條規定,當本規則未規定某些事項時,則應適用其他會議規範之規定。這意味著,當某個情況在考試院會議規則中沒有特別提及時,可以參考其他有關會議程序的相關法規或規範來處理。 有關會議規範方面的參考資料可以是《政府機關會議法》(最新修訂版)或相關法律法規。 舉例來說,根據《政府機關會議法》,會議程序應具備公開、紀錄、討論、表決等要素,並且議事程序應依照議事規程進行。如果在考試院會議中遇到本規則中未涉及的事項,可以參考《政府機關會議法》中關於會議程序的相關規定來處理。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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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會議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考試院會議規則第 39 條規定:「本規則未規定事項,適用會議規範之規定。」(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考試院會議規則第 3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