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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各級組織及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居民應盡之義務如左: 一、遵守自治法規之義務。 二、繳納自治捐之義務。 三、其他依法應盡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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