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 第 7 條
快速跳轉
行政院會議議程依下列事項編製之: 一、報告事項。 二、討論事項。 三、臨時動議或主席提示。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第7條,行政院會議議程的編製包括報告事項、討論事項和臨時動議或主席提示。在行政院會議中,首先會處理相關的報告事項,這些報告可能是來自行政院的官員或是相關單位的報告。其次會討論各種議題,這些議題可能是來自行政院內部或外部的事務。最後,會處理臨時動議或由主席提出的事項,這些事項可能是與議程相關的緊急或臨時性的事項。這些規定旨在確保行政院會議的議程能夠有效地編排和處理不同的事項。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議事程序的順利進行,並提供給與會者相關的資訊,以便他們能夠做出相應的討論和決策。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