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 關於人事規章之擬訂事項。 (二) 關於組織編制、員額、職務之設置與歸系、異動及管理之辦理事項。 (三) 關於職員任免、遷調及銓審動態之辦理事項。 (四) 關於人才儲備及人力規劃之辦理事項。 (五) 關於人事人員之管理事項。 (六) 關於職員薪給、待遇及福利之辦理事項。 (七) 關於職員考核、差假、勤惰及獎懲之辦理事項。 (八) 關於職員訓練及進修之辦理事項。 (九) 關於職員退休、資遣、撫卹、公保及全民健保等之辦理事項。 (十) 關於約聘 (僱) 人員離職儲金之辦理事項。 (十一) 關於人事資料之登記、保管、分析及運用事項。 (十二) 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根據提供的法條資料,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事細則第10條規定了人事室的職掌事項。該條規定了以下內容: 1. 關於人事規章的擬訂事項。 2. 關於組織編制、員額、職務的設置、歸系、異動及管理事項。例如,人事室負責制定組織編制表,規定各職稱的官等職等和員額。 3. 關於職員的任免、遷調和審查動態的辦理事項。這包括職員的任免程序、遷調程序和銓審動態的處理。 4. 關於人才儲備和人力規劃的辦理事項。例如,人事室負責制定人才儲備計劃和人力資源規劃。 5. 關於人事人員的管理事項。例如,對於職員的考勤、紀律、福利等管理事項。 6. 關於職員的薪給、待遇和福利的辦理事項。這包括制定薪資標準、待遇規定和福利方案。 7. 關於職員的考核、休假、勤惰和獎懲的辦理事項。這涉及對職員進行績效評估、管理休假、處理勤奮和懶惰問題以及獎懲制度。 8. 關於職員的培訓和進修的辦理事項。例如,安排職員的培訓計劃和協助職員進行進修。 9. 關於職員的退休、資遣、撫卹、公保和全民健保等的辦理事項。這包括處理職員退休事宜、資遣程序和相關保障措施。 10. 關於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的辦理事項。這涉及處理約聘人員離職時相關的儲金事宜。 11. 關於人事資料的登記、保管、分析和運用的事項。例如,管理和運用職員的人事資料,並確保其安全和隱私保護。 12. 其他相關的人事管理事項。 根據該條法規,人事室在體育委員會內負責處理以上提及的各項人事事務。 (參考資料: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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