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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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議討論事項,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決議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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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會議規則第5條規定,委員會討論事項的決議需要出席委員過半數的同意,但主席可以在票數相同時做出決定。這表示如果在會議上出席的委員人數達到過半數,且在投票時得票數相同,主席可以決定是否通過該議案。 範例參考資料: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會議規則》最新修正日期為2019年3月25日,根據該規則第5條規定,會議的決議需要出席委員過半數的同意,且主席在票數相同時有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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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