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人員應照規定時間到公,並親自簽到、簽退,或以電子刷卡方式為之,不得遲到早退及委人代辦;其因病、因事或其他事由不能依時到院者,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假。
根據提供的資訊,無法得知懲戒法院處務規程第7條的具體內容。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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