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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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席得酌設學習律師及記者席,其席位依法庭空間大小增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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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行政法院法庭席位布置规则第6条规定允许在法庭设立学习律师和记者席,其座位数量根据法庭空间大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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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