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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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天花板及四周牆壁宜漆乳白色;桌椅褐色或其他適宜之顏色。職稱名牌木質,黑底白字,置於桌面;其他席位以塑膠類板片標示,粘著於座椅等適當之位置,字跡顏色與名牌同;整體布置應顯軒敞莊嚴之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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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法院法庭席位布置規則第8條,法庭的天花板和四周牆壁應該漆成乳白色,桌椅則應為褐色或其他適宜的顏色。法官的職稱名牌應該是木質的,黑底白字,放在桌面上;其他席位則使用塑膠板片標示,黏貼在座椅或其他合適的位置,字跡顏色應與名牌相同。整個布置應該營造出輩分儼然、莊重肅穆的氛圍。 参考资料: - 行政法院法庭席位布置規則。[網站連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P009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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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