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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考銓詞彙編輯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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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銓詞彙之範圍暫以國民政府成立後考銓法令及業務習用詞語為主,其他有關人事行政常見之外文譯名,亦擇要蒐集附入。

深度解讀

根據考銓詞彙編輯辦法第3條,考銓詞彙的範圍主要是國民政府成立後的考銓法令和業務中常用的詞語。同時,該條也提到了其他與人事行政相關的常見外文譯名,將予以收集並列入考銓詞彙中。 依據最新的考銓詞彙編輯辦法,以下為相關參考資料和範例: - 根據《國民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法》,考試院負責組織和管理公務人員的考試事務。該法規定了公務人員考試的相關程序和要求。 - 根據《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是指向公務人員行賄或涉及私人行賄的行為。該法規定了對於行賄罪的定義和懲罰措施。 - 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有關公務人員的任用、升遷和獎懲等事項由銓敘部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負責。該法規定了公務人員的任用程序和標準。 -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122條規定了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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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考試院考銓詞彙編輯辦法第 3 條規定:「考銓詞彙之範圍暫以國民政府成立後考銓法令及業務習用詞語為主,其他有關人事行政常見之外文譯名,亦擇…」(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考試院考銓詞彙編輯辦法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