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服務人員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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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情報機關對於掩護機構服務人員,應於遴聘前進行資格審查。
- 2.掩護機構服務人員對於因職務上所知悉之機密,應依法保密,並簽具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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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上述問題中的「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服務人員管理及監督辦法第 7 條」,根據提供的內容並沒有完整的法條內容,因此無法提供針對該條進行逐條釋義的回答。
- 切結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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