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9

快速跳轉
  1. 1.情報機關依前條調閱之個人資料,不得作調閱目的以外之運用。
  2. 2.情報機關對於前項調閱之個人資料之保護、管理及銷毀等,應訂定相關作業規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第 9 條,當情報機關根據前條調閱的個人資料,不得將其用於調閱之目的以外的用途。此外,情報機關應該訂定相關的作業規範,以保護、管理和銷毀前項調閱的個人資料。對於該條款的範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條規定了政府機關在處理個人資料時需尊重當事人權益的規定,而根據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情報機關在調閱個人資料時也必須遵守同樣的規定,以確保個人資料的適當使用和保護。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第 9 條規定:「情報機關依前條調閱之個人資料,不得作調閱目的以外之運用。情報機關對於前項調閱之個人資料之保護、管…」(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