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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101.07.16訂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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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進行中,出席委員對於在場人數提出疑問,經清點後不足法定人數時,不得進行表決。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101.07.16訂定)》第10條,會議進行中,如果出席委員對在場人數提出疑問,經清點後發現不足法定人數,則不得進行表決。根據這一規定,當會議進行中的出席委員提出對在場人數的疑問時,必須進行清點,如果發現不足法定人數,則不能進行表決操作。 參考資料: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101.07.16訂定) 本條中未提及具體的範例或案例,因此無法提供相關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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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101.07.16訂定)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101.07.16訂定)第 10 條規定:「會議進行中,出席委員對於在場人數提出疑問,經清點後不足法定人數時,不得進行表決。」(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101.07.16訂定)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