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卷宗保管歸檔及保存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憲法訴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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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憲法訴訟卷宗保管歸檔及保存辦法第1條是根據憲法訴訟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制定的法規。根據最新的憲法訴訟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如下:“控告聲請書應以原告傳真至法院,或自聲明處機關網站下載於法院提存,本法未規定者,施行民事訴訟法之有關規定。”這表示當控告聲請書不能傳真至法院時,可以透過聲明處機關網站進行下載並提存於法院。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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