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卷宗保管歸檔及保存辦法 第 5 條
- 1.每宗卷宗應獨立製成一電子卷證檔案(PDF 檔)。但卷宗依本辦法集中保管後,因續收文狀另編訂之尾卷,無須製作電子卷證。
- 2.卷宗之電子卷證與紙本卷宗應異地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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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憲法訴訟卷宗保管歸檔及保存辦法第 5 條的具體內容和相關案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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