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 第 5 條
快速跳轉
總統、副總統宣誓時,肅立向國旗及國父遺像,舉右手向上伸直,手掌放開,五指併攏,掌心向前,宣讀誓詞。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第5條的內容,所以無法針對此條進行解釋。
立法沿革 1 版
(0430507 制定)
總統、副總統宣誓時,肅立向國旗及國父遺像,舉右手向上伸直,手掌放開,五指併攏,掌心向前,宣讀誓詞。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430507 制定)
總統、副總統宣誓時,肅立向國旗及國父遺像,舉右手向上伸直,手掌放開,五指併攏,掌心向前,宣讀誓詞。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