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積功呈請晉授卿雲勳章、景星勳章,須於上次授予同種類勳章滿三年始得為之,非因特殊情形,不得提前晉授,或超授勳章等次。
根據勳章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凡想要晉升卿雲勳章或景星勳章的人,必須在上次授予同種類勳章後滿三年才能進行申請。除非出現特殊情況,否則不得提前晉升或超越所授勳章的等次。 範例:一位軍人於2018年獲得卿雲勳章,在2019年獲得景星勳章。根據勳章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的規定,他想要再次獲得卿雲勳章或景星勳章時,必須要等到2022年才能申請。如果他在2021年或2022年之前提出申請,則根據該條例,他的申請不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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