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行政執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執行機關應依職權或因義務人、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行: 一、義務已全部履行或執行完畢者。 二、行政處分或裁定經撤銷或變更確定者。 三、義務之履行經證明為不可能者。
- 行政處分或裁定經部分撤銷或變更確定者,執行機關應就原處分或裁定經撤銷或變更部分終止執行。
最新筆記
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行政執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執行機關應依職權或因義務人、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行:
一、義務已1️⃣全部履行或執行完畢者。
二、行政處分或裁定經2️⃣撤銷或變更確定者。
三、義務之履行經3️⃣證明為不可能者。
事實上不可能
II 行政處分或裁定經部分撤銷或變更確定者,執行機關應就原處分或裁定經撤銷或變更部分終止執行。
liamhuang
5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第2項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