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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第 40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物品管理之檢要項如左: 一、各類消耗性物品之使用期限,有無詳細規定。 二、採購物品,是否根據實際需要,手續是否簡化完整。 三、物品驗收,是否依照規定手續辦理。 四、庫存物品,是否帳物相符。 五、庫存物品是否分類,放置是否整齊。 六、物品之核發,是否按照領用標準及程序,切實執行。 七、物品登記,是否確實。 八、物品是否有適當儲藏處所。 九、廢品是否依照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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