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處理業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
根據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辦事細則第2條規定,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在處理業務時,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外,應按照該細則進行辦理。這揭示了該委員會辦理業務的基本原則和程序,並且強調該細則的適用性。具體而言,該法條沒有提供具體的範例或案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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