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委員綜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其人員;副主任委員襄助主任委員處理會務。
根據提供的法規及相關資料,無法找到關於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3 條的內容。我無法提供針對該條的具體解釋或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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