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工作考成辦法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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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工作考成,應配合年度決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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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營事業工作考成辦法第4條,國營事業工作考成應該與年度決算相配合辦理。這個條文規定了國營事業在進行工作考成時,應該與年度決算相結合,以提供相關的資料和數據支持。具體而言,這表示在考核國營事業的工作表現時,應該考慮到其在年度決算中產生的成果和貢獻。這是確保國營事業有效執行工作、經營良好的一種方式。 參考資料: - 國營事業工作考成辦法 - 國營事業年度決算相關文件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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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