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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 25 條

  1. 1.高風險職務機關應就執行高風險職務人員,定期辦理執行職務所需相關教育訓練。
  2. 2.前項教育訓練之內容,由高風險職務機關訂定後,報其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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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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