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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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應依寄存服務作業規定,寄送出版品至指定圖書館,辦理出版品寄存服務。 前項寄存服務作業規定,由行政院研考會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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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各機關應根據寄存服務作業規定,將出版品送至指定的圖書館進行寄存。寄存服務作業規定由行政院研考會制定。這表示各機關必須依照相關規定,將政府出版品送至指定的圖書館寄存。具體的寄存服務作業規定則由行政院研考會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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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