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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申訴審議收費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申訴事件經申訴會為不受理之決議者,免予收費。已繳費者,申訴會無息退還所繳審議費之全額。但已通知預審會議期日者,收取審議費新臺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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