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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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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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第1條是根據政府採購法第17條第2項訂定的。根據政府採購法第17條第2項,對於非條約或協定關係的採購,機關可以依實際需要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外國廠商參與。這表示政府機關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需求,決定是否允許外國廠商參與採購。
- 政府採購法法規
- 第十七條第二項條文
- 政府採購法 第 17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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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