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申訴審議規則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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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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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採購申訴審議規則第1條規定,該規則是根據中華民國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5項訂定的。根據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5項,政府設置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負責審議採購申訴案件。這些規則和法律的目的是為了建立公平、公開的政府採購制度,提升採購效率和品質。根據這些規定,廠商在提出異議和申訴之後,可以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請求審議判斷。審議判斷的結果可以被視為訴願決定。
- 政府採購法法規
- 第八十條第五項條文
- 政府採購法 第 80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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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