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行政程序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報酬支給標準7

快速跳轉

行政機關應於證人鑑定人到場作證或完成鑑定後,主動將其得領之日費、旅費數額或約定之鑑定報酬交給證人或鑑定人;證人或鑑定人應於領據上簽名、蓋章或按指印;當場不願領取或自願放棄者,逾十日不再支給。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程序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報酬支給標準第7條,行政機關應在證人或鑑定人到場作證或完成鑑定後,主動將其應得的日費、旅費數額或約定的鑑定報酬交給證人或鑑定人。證人或鑑定人則應在領據上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如果證人或鑑定人當場不願領取或自願放棄,超過十天後將不再給予支給。 最新的參考資料是《行政訴訟裁判費以外必要費用徵收辦法》的第7條。根據這個法規的規定,行政機關在證人或鑑定人提供證詞或完成鑑定後,應主動支付其應得的費用。證人或鑑定人應在領據上簽署、蓋章或按指紋收據。如果證人或鑑定人當場拒絕領取或自願放棄,超過十天後不再支付費用。 例如,假設在一個行政訴訟案件中,需要一位證人提供證詞,根據法律規定,行政機關應支付證人的日費、旅費。如果證人當場拒絕领取或自愿放弃,超过十天後,行政機關將不再支付這些費用。

  • 行政機關名詞
  • 證人名詞
  • 鑑定名詞
  • 報酬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行政程序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報酬支給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程序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報酬支給標準第 7 條規定:「行政機關應於證人或鑑定人到場作證或完成鑑定後,主動將其得領之日費、旅費數額或約定之鑑定報酬交給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程序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報酬支給標準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