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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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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人員及設施安全,遇有民眾聚眾活動或其他突發事故有安全之虞時,本會館得暫時關閉,停止一切會客或洽公活動。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第16條,當本會館遇到民眾聚眾活動或其他突發事故可能對人員和設施造成危險時,可以暫時關閉並停止一切會客或洽公活動。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人員和設施的安全。舉一個相關的範例,如果在某一天發生大規模示威活動,可能對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造成擁塞或危險情況,根據這項規定,管理單位可以決定關閉館內並停止一切活動,以確保安全。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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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第 16 條規定:「為確保人員及設施安全,遇有民眾聚眾活動或其他突發事故有安全之虞時,本會館得暫時關閉,停止一切會客…」(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