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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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經核准,由本院專人帶領之來賓外,其他人員均須佩掛證件進入所規定之區域席位,並應遵守本院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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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除經核准,由本院專人帶領的來賓外,其他人員進入該區域席位時須佩戴證件,並遵守立法院相關規定。該法規目的在於管理並確保來賓記者能夠順利進入並使用旁聽席位,同時遵守立法院的規章制度。根據資料中的描述,被上訴人會議時會通知上訴人到場並進入記者席進行新聞採訪,因此可以看出立法院對於來賓記者的進入和使用是有規範的。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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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