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11

快速跳轉
  1. 1.法院或檢察官受理證人保護之聲請,應即時處理。
  2. 2.發證人保護書,應記載本法第七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事項,並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十三條第三項及本細則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載明一定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據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1條的規定,法院或檢察官受理證人保護的聲請時,應立即進行處理。根據本法第7條第1項各款所列的事項,核發證人保護書應該記載相關內容,並且按照本法第12條第3項、第13條第3項以及該細則第20條第2項的規定,載明一些必要的事項。請注意,這只是針對第11條的概括,具體的範例和參考資料需要參考相關的法律文件以得到更詳細和具體的解釋。

  • 證人名詞
  • 名詞
  • 第七條第一項條文
  • 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十三條第三項條文
  • 第二十條第二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規定:「法院或檢察官受理證人保護之聲請,應即時處理。核發證人保護書,應記載本法第七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事項,…」(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