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82.07.30 訂定)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遇有下列各款情形,當事人得聲請大法官迴避: 一、大法官有前條所定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 二、大法官有前條所定以外之情形,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