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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辦法
第 2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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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第五條第二項
聲請調查之事實,經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後,認法官確係遭受誤解,而有澄清之必要時,法官評鑑委員會得函請受評鑑法官所屬法院發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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