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 10-1 條
- 1.最高法院應依法律之規定,成立專業法庭;並得視業務需要成立之。其庭數以一庭為原則。
- 2.前項專業法庭,應擇定具有該專業領域學識、經驗之庭長及法官優先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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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問題提到的「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第 10-1 條」所提供的資訊非常有限,無法提供逐條釋義。對於這個問題,我無法提供任何具體的回答。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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