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檔案管理辦法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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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檔案之倉庫 (或處所) 應注意清潔整齊,通風防濕,並設置防火防水防盜設備,不時散置藥物,以免鼠咬蟲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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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司法院檔案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了存放檔案的倉庫或處所應注意的條件,包括清潔整齊、通風防濕、設置防火防水防盜設備以及不時散置藥物。這些要求旨在保護存放的檔案不受損壞或破壞。具體而言,倉庫或處所應該經常進行清潔,保持整齊有序的狀態;同時,要保持良好的通風,以防止檔案受潮;此外,也需要安裝防火、防水和防盜設備,以確保檔案的安全;最後,不應該在倉庫或處所散置藥物,以避免可能的損壞或危害。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確保檔案能夠得到妥善的保存和保護,並確保檔案能夠長期保存下去。 相關資料來源: 司法院檔案管理辦法(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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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