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郵務機構送達行政訴訟文書實施辦法
第 8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機關、學校、工廠、商場、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公私團體、機構之員工或居住人,或公寓大廈之居住人為
應受送達人
時,郵務機構
送達
人得將
行政訴訟
文書付與送達處所內接收郵件人員。
前項規定之接收郵件人員,視為本法
第七十二條第一項
規定之同居人或受雇人。
接收郵件人員為他造當事人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