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監察法施行細則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被糾舉人之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接到糾舉書後,應即依公務員懲戒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處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