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監察法施行細則28

快速跳轉

本法第二十七條所稱有妨害國家利益者,係指妨害國防、外交上應保守之機密而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8條,本法第二十七條所稱有妨害國家利益者,係指妨害國防、外交上應保守之機密而言。根據2015年修正的監察法,該法的目的是建立一個監管機構,以確保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隱私不受非法侵害。該法對於國防和外交上的機密資料有明確的保護規定,保護國家利益免受妨害。因此,根據該法的規定,妨害國家利益的行為包括妨害國防和外交上應保守之機密的行為。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監察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監察法施行細則第 28 條規定:「本法第二十七條所稱有妨害國家利益者,係指妨害國防、外交上應保守之機密而言。」(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監察法施行細則第 2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