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監察法施行細則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彈劾案審查會審查案件,應作成成立或不成立之決定。
  2. 彈劾案審查會對審查決定成立之案件,應就下列事項一併決議: 一、送達機關。 二、是否通知該主管長官為急速救濟之處理。 三、是否移送司法或軍法機關依法辦理。
  3. 彈劾案審查會召開後,應依會議實際情形製作紀錄。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