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14

快速跳轉

當事人對於技術審查官期日所為之說明,得向法院陳述意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第14條規定,當事人對於技術審查官於期日所為之說明,得向法院陳述意見。這表示當事人在期日時可以對技術審查官的說明提出自己的意見,法院會納入考量。參考資料中並無具體相關範例。 Reference: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第 14 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130026+14

  • 當事人名詞
  • 技術審查官名詞
  • 期日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第 14 條規定:「當事人對於技術審查官於期日所為之說明,得向法院陳述意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